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上海電動汽車補貼政策和上牌規(guī)定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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發(fā)布者:上海零距離 發(fā)布時間: 2014/12/31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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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014年上海市政府發(fā)布了《上海市鼓勵購買和使用新能源汽車暫行辦法》,上海電動汽車補貼政策規(guī)定,對消費者購買新能源汽車,在中央財政補助基礎上,對純電動乘用車補貼4萬元/輛,插電式混合動力乘用車(含增程式)補貼3萬元/輛。
上海市電動汽車補貼政策
車輛類型(車長L米) 補助標準
純電動乘用車 4萬元
插電式混合動力乘用車(含增程式) 3萬元
純電動客車 6≤L<8 30萬元
8≤L<10 40萬元
L≥10 50萬元
插電式混合動力客車(含增程式) L≥10 25萬元
超級電容、鈦酸鋰快充純電動客車 15萬元
純電動專用車(主要是郵政、物流、環(huán)衛(wèi)等用車)按電池容量每千瓦時補貼2000元,
每輛車補貼總額不超過15萬元.
燃料電池乘用車 20萬元
燃料電池商用車 50萬元
表格制作:上海零距離汽車服務有限公司
補貼車型:上海市政府發(fā)布的《上海市鼓勵購買和使用新能源汽車暫行辦法》,所稱新能源汽車,是指在上海市銷售的,納入國家《節(jié)能與新能源汽車示范推廣應用工程推薦車型目錄》或其他相關推薦車型目錄,符合上海市確定的安全性、動力性、維護保障等要求,且列入上海市新能源汽車登記車型目錄的純電動汽車、插電式混合動力(含增程式)汽車和燃料電池汽車。
上海電動汽車上牌規(guī)定:消費者購買新能源汽車用于非營運的,上海市免費發(fā)放專用牌照額度。對使用專用牌照額度的新能源汽車,實行一車一牌制度,不予辦理退牌業(yè)務,且辦理轄區(qū)外轉移登記、注銷登記、失竊手續(xù)的,不予發(fā)放額度更新憑證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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